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题报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为推进无纸化办公,提高工作效率,现就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题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议题报送1.职能部门(二级单位)根据工作需要,可以提出议题申请,并通过OA系统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核(在OA系统主页面点击“两会”——“部门提交议题申请”),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提交书记或校长审定。议题报送截止时间:每周四下午5:00前,逢法定节假日请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。2.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需提供书面材料(涉密材料除外),提交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。具体要求详见《党委常委会议、校长办公会议议题征集办法》(委办〔2018〕3号)。3.会议议题原则上采用PPT形式汇报,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。二、每周工作安排报送职能部门(二级单位)下一周拟举办或承办的校级及以上公务活动(工作会议、学术会议、大型活动等),报分管(联系)校领导同意后,须通过OA系统报送至学校办公室(在OA系统主页面点击“工作安排报送”——“周工作安排”),周工作安排报送截止时间:每周四下午5:00前,逢法定节假日请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。职能部门(二级单位)内部工作会议或活动不在报送范围之列。三、有关要求1
2019-03-14
了解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