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9年年终奖有关发放事项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2019年年终奖发放在即,为推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,让广大教职工切实受益,避免出现“多发奖金,反而少拿钱”的现象,现通知如下:一、发放名单不得出现外部门人员。本部门年终奖发放表中人员必须是本部门人员。如确需给其他部门人员发放费用,可开具相应金额的院内支票移送至该人员所在部门,由该人员所在部门合并发放。二、发放表格模板(见附表)。为规范年终奖发放,便于各单位、各部门操作,本年发放表中,金额只需填列年终奖总额,不再分项体现。如涉及多个项目支出,按项目分别开具院内支票,科研项目填列报销单。三、先审核后发放。年终奖发放涉及到的项目较多,为确保支出的合理、合规,院内支票、报销单等发放资料必须通过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发放。部门津贴项目由财务处资金结算科审核,其他项目由会计核算科审核。四、年终奖适用税率以及避税区间1.适用税率、速算扣除数级数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3%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部分10%21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部分20%141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部分25%266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
2020-0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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